能源企业防疫期间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0-03-02 16:45:33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仍然在快速蔓延。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止其快速扩散,包括山西在内的大部分省份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国务院决定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省内外能源企业在做好自身疫情应对的同时还全力保障医疗等重要场所可靠用电。这一特殊时期我所电力与能源建设投资部律师陆续接到相关企业咨询,为******企业疑惑,党支部组织专业律师将一些热点问题整理如下:


01

交通管制和封路能否增加运费


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许多地方政府采取了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同时部分省界、市界和县界存在非官方封路的情况。火电企业燃料和固体废物的处置势必受交通管制和封路的影响。

按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变更合同的方式解决。

火电企业需要关注因交通管制或封路是否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如通过变更道路、增加期限等方式仍能继续履行,则建议通过合同变更调整运费。



02

施工单位因疫情提出顺延工期的处理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工期延误,承包方可以申请工期顺延。

需要注意的是,将本次疫情******的认定为不可抗力有些教条主义。应当看到疫情确实影响部分合同根本无法履行,但施工合同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看所在地疫情、施工单位预防措施等因素综合判断。

我们注意到,有些地区明确了施工单位开工日期。对于这种情况,能源企业作为业主应关注合同中是否有因不可抗力而顺延工期的约定,如有相关约定则依约办理。合同未约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6条规定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法院应支持承包人顺延工期的主张。

需要提醒注意,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延期要求。  



03

延长假期值班工资如何确定


本次延长的休假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因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本次春节假期中仅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节假日。另外,本次延长的假期同样不属于周休息日,因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综合上述规定,本次延长假期系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而临时增加的对全体公民的假期。

对于国家临时增加假期的情形,有关先例可供参考。2015年,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国家规定9月3日全国放假一天,当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04

延长的休假工资如何支付


由于国家统一延长春节假期,如无其他缺勤,2020年1月和2月工资应正常发放,不得作相应的扣减。如月中入职或离职的员工,按照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出勤日(含法定节假日、1月31日、2月1日)结算。



05

员工被隔离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故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出现疑似症状被隔离的员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被隔离系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6

企业如何向疫区捐赠


《慈善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与机构可以向任何有需要的主体进行直接捐赠,可以向合法的慈善组织进行捐赠,也可以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进行捐赠。

捐赠人拟向武汉疫区捐赠,可参考《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实施。



07

假期延长期间涉诉案件的处理


A:省高院涉诉参考《山西高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特别提示》

B:太原涉诉参考《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及相关事项的通告》

C:大同涉诉参考《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特别提示》

D:朔州涉诉参考《朔州中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醒》

E:忻州涉诉参考《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特别告知》

F:阳泉涉诉参考《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及相关事项的通告》

G:晋中涉诉参考《晋中中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提示》

H:吕梁涉诉参考《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I:长治涉诉参考《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等相关事项的通告》

J:临汾涉诉参考《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提示》

K:运城涉诉参考《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告》

L:晋城涉诉参考《晋城中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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