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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吕动态 | 2020年晋阳法务圈******期线下活动成功举办——专家解读《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0-04-27 09:14:06

4月25日,2020年晋阳法务圈******期线下活动开讲。本期晋阳法务圈我们邀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油气管理处处长连碧鹏解读《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山西煤监局、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山西省地质勘查工程勘察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煤层气勘探开发分公司、山西丽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领导到场参加,由于疫情影响,其他单位采取线上方式观看,电力与能源建设投资部逯尧律师主持。

《办法》经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共8章46条。《办法》依据《矿产资源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立足我省实际,确定了煤层气勘查、开采及监督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对煤层气矿业权出让制度、调查勘查行为、煤层气开采活动、矿业权出让收益等作了具体规范。

       连处长作为主要起草人结合国内外煤层气发展实际,介绍了我省煤层气发展的成绩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结合能源革命中山西的突破细致的阐述了《办法》的起草过程。两个多小时的分享,连处长逐条讲解了每条规定背后的立法依据、现实问题和立法目的,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连处长还特别对《办法》中的亮点,例如第十五、十六条、十七条的创新进行了详细讲解,强调与煤层气勘查开采相关的各部门单位要充分的了解《办法》当中创新修改部分,合法合规的管理运营煤层气资源和产业。

       现场不少人就《办法》中有所困惑的内容,向连处长请教。***后连处长提出《办法》制度创新的四大亮点:

       1、强力促进“企业加大投资”和“矿区强化保障”

       2、着力聚焦“加快资源开发”和“加快基地建设”

       3、大幅提高“******勘查投入标准”和“勘查开采透明度”

       4、率先实施“限制勘查年限”加“限期完成转采”

     《办法》的出台,对我省提高能源领域治理能力,规范煤层气勘查开采行为,促进煤层气增储上产,加快把煤层气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晋阳法务圈

      为推动山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汇聚专家智慧解决法律问题、搭建企业法务交流平台,中吕律师于 2017年发起 “ 晋阳法务圈”。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十六期“晋阳法务圈” 线下活动,内容涵盖能源革命、 国企改革、矿业权流转、电力供给侧改革、煤炭减量重组、煤电运营风险、不良资产处置、跨境投资风险、新能源项目并购、地方政府专项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刑事风险、能源国际合作等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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