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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吕动态 | 发挥行政立法基地优势 助力我省高质量行政立法
更新时间:2020-12-25 15:40:1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更好地服务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为我省转型发展蹚新路提供法治保障,12月16日,省司法厅召开行政立法工作座谈会暨行政立法基地、基层点、专家******次联席会议。
按照省委要求和厅党委安排,李云涛副厅长首先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宣讲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对分管部门特别是行政立法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要求。建立行政立法基地、基层联系点和专家库,是省司法厅健全和完善行政立法机制,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具体举措。其目的是整合行政机关、高校、律所、基层单位各自优势资源,打造一个各方在行政立法领域开展合作交流的平台,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实现“开门立法”,提高立法的透明度,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会上,行政立法基地、基层点、专家代表围绕如何体现各自优势,发挥好“外脑”、智库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立法质效等话题,畅谈了想法和愿景。省司法厅与6家新增行政立法基地进行了签约。
李云涛副厅长对进一步推动协作机制良性运转、发挥作用,谋划好明年乃至十四五时期的行政立法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提升队伍素质,发挥职能作用。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同时吃透省情、了解下情,搞清楚省情是什么、实际是什么、需要是什么、问题是什么,这样立法工作才能有针对性,才能可操作。参与立法工作的行政立法基地、基层点、专家们,既是顶层设计者,也是躬身实践者,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在保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科学地进行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继续完善立法程序和方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使立法更加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回应人民关切,更加适合具体省情,确保我省的行政立法工作“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立法基地、基层点、专家库的优势和作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020年5月28日,中吕所入选省司法厅首批4家行政立法基地。目前,行政立法基地在立法咨询、立法起草、立法论证等方面的作用已初见成效。会上,我所李艳红主任作为行政立法基地代表发言。她从中吕参与地方立法积累的丰富实务经验出发,向与会嘉宾分享心得体会。她表示,行政立法基地需要从加强自身专业建设、提升立法理论研究能力、多维度获取立法建议等方面不断增强自身服务行政立法工作的能力。行政立法基地应整合立法资源,建立基地联盟,通过采取开展内部交流、实现与有关行政部门信息互联、加强与地市有关单位纵向深入交流、向行政立法先进省份借鉴经验等方式,充分发挥联盟桥梁作用,提升行政立法质量。

截止目前,中吕律师事务所已共计完成7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评估工作,出具表决前评估报告;完成3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提供条例修正案草案;先后参与30余次立法专家论证活动。今后,我所将充分发挥在行政立法方面的服务优势,加强自身行政立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度参与到我省行政立法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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