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里矿外 | 2020年,山西重回产煤******大省
更新时间:2021-01-27 15:13:53

本期矿里矿外,中吕能源法律服务圈将继续为大家带来近期能源行业的******动态,时刻关注能源矿产行业法律动向,中吕律师事务所为您带来***专业的视角。

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启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底,以严防采空区坍塌、爆炸、火灾、透水、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等事故为重点,对所有非煤矿山进行******检查,集中******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盲区漏洞,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根据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对重点地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包括防范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地下矿山火灾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地下矿山透水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故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煤矿冲击地压水害防治及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试行)》

为加快推进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制定了《煤矿冲击地压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试行)》《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试行)》《煤矿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试行)》,要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在三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控系统)感知数据接入的基础上,抓紧落实煤矿冲击地压、水害防治、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接入工作,于20214月底前,将已接入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冲击地压、水害防治及重大设备感知数据通过已建网络接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接入的数据,应及时接入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确保能接尽接,应接尽接。

三、《煤矿工伤和非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国家矿山安监局组织编制了《煤矿工伤和非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国家矿山安监局官网(http://www.chinacoal-safety.gov.cn )查阅,有关反馈意见可于20212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反馈。

四、《煤矿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法律法规,国家矿山安监局组织编制了《煤矿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国家矿山安监局官网(http://www.chinacoal-safety.gov.cn)查阅,有关反馈意见可于20212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反馈。

五、甘肃制定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

日前,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甘肃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

制度明确,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管全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和信息公示管理工作,对全省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信息进行公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业务正式员工不少于10人,具备这些条件的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和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企业,可以从事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和从事本企业所属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制度规定,低瓦斯矿井每两年应当进行一次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高瓦斯、突出矿井应当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因长期停产、停建等客观原因没有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的矿井,按上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管理。

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属地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鉴定机构(单位)或企业所报送的信息不真实或者存在失信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予公示,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六、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煤矿安全防范工作,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风险的集聚性、复杂性,统筹分析研判疫情风险和煤矿全系统各环节安全风险。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春节期间煤矿生产建设台账,动态******掌握辖区每处煤矿春节期间生产、检修、放假情况,加强对灾害重、风险大、管理差、停产停工等重点煤矿暗查暗访并派驻工作组,落实停产停工煤矿安全监管盯守人员责任,严防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

七、2020年煤炭行业去产能超1.5亿吨

近期,多个省份陆续公布2020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情况,结合前期计划完成公示情况,据CCTD中国煤炭市场网不完全统计,截至发文,全国22个产煤地区2020年关闭退出煤矿共600座,合计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超1.5亿吨。

八、内蒙古涉煤领域腐败倒查20年 挽回损失337亿余元

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2020年该区纪委监委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据统计,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立案查处涉煤腐败案件5998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3人,组织处理687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该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盯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强化统筹联动,压实责任“链条”,加大对涉煤地区、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推动涉煤腐败问题清仓见底,一批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被立案审查。该自治区坚持查办案件与追赃挽损同步进行,制定《煤炭资源领域追缴国有资产损失操作指引》《配合煤炭资源损失鉴定工作方案》《专项整治涉纪涉法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方案》,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缴国有资产损失提供遵循,******限度追缴和挽回涉煤领域违规违法问题造成的各类损失。截至目前,已追缴挽回经济损失337.91亿元。

九、我国第二个年产10亿吨煤炭省份诞生 山西重回产煤******大省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原煤产量完成38.4亿吨,同比增长0.9%,增速较上年(4.2%)回落3.3个百分点。其中,12月份原煤产量完成3.5亿吨,同比增长3.2%。继内蒙古之后,2020年山西成为历史上第二个年产量超10亿吨省份,并且产量超过内蒙古,重新成为******大产煤省。山西和内蒙古产量分别为10.63亿吨和10.01亿吨,同比分别增加8.2%和减少7.8%,两省区产量占全国的53.7%

十、越南2020年煤炭进口量同比增25% 创历史新高

越南海关发布初步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越南(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煤炭进口量为5481.16万吨,较上年同期的4384.97万吨增长25%,进口量创历史纪录新高。据外媒报道,2020年,越南、印尼、菲律宾和孟加拉国取消了总装机量达45吉瓦的燃煤发电项目;预计到2021年,将只有25吉瓦的规划新增煤电项目。

另据油价网报道,越南也已经取消7座燃煤发电厂的建设计划,并将另外6座燃煤发电厂的规划推迟到2030年。随着各国政府实施清洁能源政策,加速推进能源转型,亚洲煤电领域对投资的吸引力正迅速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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