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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国》专访我所李艳红律师
更新时间:2017-08-18 15:40:53

近日,我所李艳红律师接受了《今日中国》社会与法制专栏记者的专访。李艳红律师介绍了我所多年来在能源等法律服务领域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作的努力并对我所“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归属感”进行了朴实而又深刻的诠释。

《今日中国》由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主管,今日中国杂志社主办。是国家外文核心期刊,是中国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也是国家重点双效期刊。1952年1月由孙中山夫人、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创办。现出版中文版、英文版、法文版、西班牙文版、阿拉伯文版等五个印刷版,发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

 

附件:采访稿

山西,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在这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上,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有着悠久的开采历史,早以“煤乡”之称闻名于中外;山西,是矿产资源大省,是我国目前******的能源重化工基地,矿业及相关原材料加工制品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0%以上,矿业经济是山西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其煤炭资源的地位一直排在全国首位。

给力“能源山西”,围绕山西支柱性产业提供专业、精准、特色的法律服务,这是中吕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方向和致力的重点,也是他们心系大局、助力本土化经济建设的写照。

 

中吕律所:团结协作“特种兵” 能源领域主力军

                          

 “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这句看似平淡朴实的话,却是中吕律师事务所变身为主导能源、矿业等领域的律界品牌大所的“秘密武器”和核心理念。在中吕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艳红看来,一个律所的发展是要靠团队协作的力量,不能有单打独斗,急功近利的理念,只有团队拧成一股向心力,律所才能更好地发展,个人也才能通过律所的平台获得专业素养的提高和成长进步。

从2000年开始,中吕律所围绕“能源山西”这一优势,持续关注并深入研究山西煤矿能源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把服务能源特别是矿业领域作为主打方向,通过以“不求******,但求***精,坚持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之路,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宗旨,围绕山西主导产业调整和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为企业、政府等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找准自身定位与价值,形成了独特的优势和品牌。

团队“作战”  犹如异军突起

在我国,主攻能源、矿产领域的法律服务机构并不多,他们所顾及的原因或许并不复杂:单一,面窄,风险大,“进账”难预计。

但是中吕律所却考虑到风险中的担当与机遇,执意“不走寻常路”。

中吕律所曾在参加一个会议的时候,与一些知名专家料到律师的专业性领域,而当时那位专家的一句话让“中吕”如梦初醒,李艳红说:“当时那位专家说:‘山西那么大的一个能源区,为何不利用这个优势做一个专门的能源领域律所呢?’就是这句话让点醒了我们”。

数十年的积累和近几年的不断拓展使中吕律所成绩卓著:

——为山西能源企业、政府、个人提供了一流的法律服务。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几年来中吕律所律师先后参与了数百家煤矿企业的投资、开采、兼并重组、融资等非诉讼法律服务;代理了三百多件有关煤矿企业承包经营纠纷、矿业权纠纷、越界开采纠纷、股权纠纷、用地纠纷、基建工程结算纠纷等诉讼案件;参与了本省多项煤炭立法活动,其中《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为本所独立提议、调研、起草,受到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的高度评价。为能源、矿业企业提供了煤矿并购、矿业投资、矿业权转让、矿山基建、煤层气开发、石油投资与管理,CDM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项目投资、电力建设项目管理等专项法律服务。

目前已在投资项目合法性审查、法律尽职调查、项目招投标、签约谈判、协议起草、企业改制、股权架构设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完善等非诉讼业务形成了较强的专业优势。在合同纠纷、公司纠纷、物权纠纷等诉讼、仲裁代理业务上也卓有成效。秉承不求******、但求***精的办所理念,中吕律师事务所正稳步行进在专业化、品牌化的道路上。

——拥有高精尖团队。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中吕律所已拥有55名律师和10名助理,其中具有法学教授或高级律师职称的律师8位,硕士研究生占一半,而且多人持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资格,可谓人才济济。而中吕律所也让这些律师无后顾之忧,不断加强团队的集体归属感,使得他们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案情的分析、案件的处理上,为中吕律所承接各种法律服务业务提供了坚实的专业人才支撑。

此外,中吕律所还注重团队的通力合作。正如李艳红所说:“中吕律师个体的社会影响力可能并不突出,但一提到中吕,行业内外人士几乎都知道。”这不仅源于中吕律所的管理制度,更是由于每个“中吕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归属感。

——赢得信誉。中吕多年来一直秉持专业、专注的服务理念,用精细化的服务打造了一个品牌化的律所,在关注能源法律服务的同时,近年来在能源法律理论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突破,得到了相关行业部门的高度认可。律界专业人士称中吕为“律师中的教授”即是对中吕所不浮躁、致力于专业研究的******诠释。

“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重要的莫过于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这不仅是我十余年执业历程的感悟和一直坚守的执业信条,同时也与中吕一贯秉持的‘责任心,中吕律师永远的品质’理念相契合。”李艳红说。这是中吕律所的“作战”方式,更是中吕人得到社会认可和尊敬的根基。

恪守职责  愿做能源经济建设的“保护伞”

毋庸置疑,山西是一个能源大省,它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持,离不开律所的一臂之力。

中吕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开始,持续关注并深入研究煤矿能源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多年来中吕律师围绕山西主导产业调整和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

2005年山西省进行******次煤炭资源整合时,中吕律所针对资源有偿使用中的矿业权流转、煤炭企业改制等法律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政府提出了通过市场发现价格机制进行有偿出让,实现国家财产的保值增值;并且通过为企业具体的服务探索和总结煤炭企业重组并购路径和方法,形成了对全省具有指导意义的法律服务方案。

2007年针对山西矿难频发的问题,中吕所向山西省政府、国家安监总局提议,降低煤矿企业的安全事故,关键在于提高煤矿工人自身的安全防范和安全维权意识,提出了专项的立法建议。受到省政府、国家安监总局的高度认同,省政府将该立法项目委托于中吕所。这部《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成为全国******部由律师事务所提议、调研、起草独立完成的政府规章。

2009年山西省进行了第二轮煤炭资源整合,引起了全国的关注。就省政府资源整合实施办法中实行“煤矿托管”和“整合主体国有化”的作法,中吕所提出合法性质疑,受到省政府的重视和采纳。期间,针对浙商对山西省2009年资源整合提出的质疑,中吕所受山西省法制办的邀请,结合山西省的实际,对浙商提出的疑问进行法律论证,指出政府作为煤炭资源所有权的行使人,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对矿业开采行为进行适度干预与法有据。并通过凤凰网、新华网多家媒体进行讨论。

 “在2009年资源整合期间,我们所先后独自举办十多次大型讲座,从对煤炭资源整合的政策解读到整合方式的具体操作再到整合后煤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有力的指导和保证了全省煤矿兼并重组顺利进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多次邀请我们所律师在全国煤炭集团的法律顾问培训会议作专题讲座。”李艳红说。

在专注煤炭能源法律服务市场的同时,中吕律所在随着煤炭企业多元化发展的同时,能源业务领域也得到了拓展。煤电一体化的专业服务、采矿权与采气权的一体化研究、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专业服务、全国能源监管执法体系的专项课题研究,无不彰显着中吕律师事务在能源专业领域的独特而又有张力的法律服务特色。

自2000年至今,中吕律所内部已形成了矿业、电力、煤层气(天然气)、石油、环保五个业务部门,出版并发行了三部能源法律专著。

李艳红介绍,随着环保法的修订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煤炭能源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必然离不开环保责任。对煤炭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中法律问题的研究即为中吕所环保部2014年确定的一个研究主题,我们希望能够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提供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同时也希望为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行动计划提供法律保障。

中吕律所之所以能够在行业内、行业外取得良好的口碑,皆因其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这是中吕律所保持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也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恪守职责,为山西能源经济保驾护航,是每一个中吕人心中的目标。

肩负责任  由“我”领头

中吕律所是一个既能让人成长,又能让人向往的地方,那里少了因为个人利益和名气明争暗斗的现象,倒多了几分团结协作,以律所为首位的普遍现象。“这在我们所里看来是非常正常的,因为在所里执业的律师,每个人想得都是如何为律所的发展努力,如何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而不是将个人放在******位。”李艳红说。

2005年,还在山西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读研究生的李艳红,有幸加入到中吕律所,那是她的******份工作,也将会成为她的***后一份工作。李艳红说:“从我踏入中吕的******天起,我就决定要留在这里,因为这里的工作气氛和学术气氛正是我想要的工作环境,这里的每个人坚守‘诚信执业’,只是单纯的办理案件,为当事人服务,为法治社会的发展服务。”

在李艳红看来,诚信执业就是执业律师以承办法律事务的客观事实为依据,真诚、守信地做好职业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严格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承办的律师业务。诚信执业需要解决执业态度问题、解决执业操守问题、解决执业品行问题。看似简单的定义,如果想坚守却并不容易。这需要每位律师要坚守律师职业道德和素质。即应该具备高度的正义感、坚守到底的诚信、始终如一的敬业等素质。想要做一名******的律师,首先需要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且需要和你所在的律所相融合。提升自己,需要从横向和纵向方面努力。横向方面,需要放低身段,和年长的、年轻律师学习,学习年长律师的办案经验和处理复杂事务的综合能力;学习年轻律师思维活跃、能够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纵向方面,需要实现跨行业之间的学习。

从2005年加入中吕律所这个大家庭,李艳红经常被邀请参加一些行业论坛、业务交流等活动,为我国尽快实现法治大国不断努力着:

2014年11月,李艳红参加了由山西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律师与法治政府建设高峰论坛”,并应邀作了题为“律师服务法治政府的创新与扩展”的发言,对律师在政府顶层制度设计、参与立法、法制宣讲三个方面的创新服务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2014年10月,中吕所承办的山西省律协环境资源能源法专业委员会******期法律沙龙“聚焦环境公益诉讼”举行,李艳红作为山西省律协环境资源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就******院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2014年6月,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全国律协环资委主办,天津市律协、山西省律协、内蒙古律协协办的“从法律视角看大气污染防治”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李艳红代表山西律师就“煤炭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几点法律思考”进行了专题发言,并从山西煤炭企业设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煤炭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法律问题及完善建议三个方面与会嘉宾进行了交流;

2014年4月,由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及中吕所联合承办的“山西律师大讲堂——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师实务专题讲座”开讲。李艳红以《矿业权流转中的理论及实务探讨》为题,以理论和实际案例的形式围绕股权转让是否意味着矿业权的转让、矿业权置换中的风险点及预防措施、压覆矿产的损失赔偿范围、矿业权出资不能的实践障碍四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意见;

2013年10月,山西省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二零一三年年会在太原举行,李艳红作了《对我省国土部门采矿权管理的再认识》的发言,并对山西省煤炭资源兼并重组中存在的“十关闭”矿井资源价款重复缴纳问题、压覆矿产赔偿等问题作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等。

从某方面来讲,律师在社会和谐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在普法方面。

从2003年至今,中吕律所坚持在山西财经大学设立“中吕助学金”,至今已资助了三十余名******的法律贫困学生;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信访局授牌中吕律所为“省人******律咨询单位”,自2012年开始,中吕律师一直坚持派律师在省人大值班,为涉法涉诉人员义务解答法律问题;多年来一直热心参加法律援助活动,除每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之外,还派驻律师在山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为前来咨询人员进行法律答疑;每年均要举办二至三场大型的法律免费讲座,进行法制宣讲。

单一的改变是无法从根本上实现我国成为法治大国的目标,对此,李艳红表示出自己的三个观点:首先,必须要建立法律共同体和定期沟通的机制。即使是当事人败诉了,也希望能和承办法官能有一个良性的正常的沟通机会,避免因不沟通、不理解产生的恶性社会事件;其次,必须要提高律师的素质。专业性过硬是必须的,但是律师在道德方面应更需加强;再有就是律师队伍要团结,律师职业应该是一份事业。避免有些律师因为“有空”或者“手头紧”才加入律师行业。

正如李艳红所说:不管是新进年轻人,还是坚守多年的“老人”,坚持做一个有梦想的人,不浮躁、不自傲,做好当下的事,才是******的成长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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