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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 我所律师为翟某辩护的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一审、二审均获无罪
更新时间:2018-07-12 09:05:29

对翟XX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审委会讨论,于2018年6月12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本案历时2年多的审理,在我所董文才、王岩松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下,为当事人赢得了满意的结果。

在赵XX、翟XX涉嫌共同诈骗罪一案中,我所接受翟XX的委托后,指派本所“刑辩专家”董文才和有着丰富诉讼经验的王岩松两位律师共同作为翟XX的辩护人。在认真研究全部案卷资料后,并经过充分的论证,两位律师果断作出了“无罪辩护”的思路。

两位律师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向法庭调查提供了新的证据,结合全案证据材料,形成了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辩护策略。在一、二庭审过程中,两位律师密切配合,合理分工,尤其是董文才律师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赢得了旁听人员的极大的认同和赞许。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翟XX无罪,而另一被告人赵XX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对翟XX无罪判决提出抗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抗诉进行了开庭审理,经该院审委会讨论,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作出了终审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后,张女士(翟某家属)将写有“专业敬业、德法双修;慎思雄辩、无罪维权”锦旗送到董文才、王岩松手中,以表达对两位律师在翟XX涉嫌诈骗案中获得无罪辩护的感谢之情。

董文才律师从事多年刑事法学的理论教学和研究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受聘担任山西省检察院咨询顾问专家,担任我省多个各级政府机关和部门常年法律顾问,常年为党政机关和大型国企讲授职务犯罪讲座,办理了数十起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刑事辩护案件。

王岩松律师为中吕所合伙人。曾获得山西省******青年律师荣称号,担任太原市仲裁委仲裁员,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较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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