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工作的新模式—合同能源管理
更新时间:2017-04-24 14:03:22

山西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工作的新模式—合同能源管理

发布时间:2008/10/09 17:25:26 浏览次数:1164

第二届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上,山西焦煤集团、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三方举行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合作“霍州煤电”项目签约仪式。这是山西省首例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大型耗能企业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也是山西省政府积极探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有效的节能融资和服务模式的一次实践。   “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机制其实并不能说新,因为它诞生至今已经发展有三十余年。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这种节能机制已经趋于完善并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而在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被引进的。目前,在北京、辽宁、山东等省市都先后成立了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其涉及的业务包括工业锅炉节能改造、蒸汽管网节能改造、工业余能回收利用等方面,也从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对于做为能耗大省的山西来说,“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机制的发展却是非常滞后的。就目前为止,在山西还未有一家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形式来经营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其实就是知道“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模式的企业也是凤毛麟角。所以,应该说在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应该属于起步发展阶段,还是一种新的节能降耗方法。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我们国家节能减排的重大战略目标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合作双赢的机制一定会在山西省的节能减排工作中起到其突出的作用。

那么,“合同能源管理”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机制?它真能有效的化解企业节能投资的风险并调动起企业采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积极性吗?它真能有力的推助山西省节能减排降耗工作跃上一个新水平吗?对于这些疑问,笔者在这里******介绍一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机制,替大家解开“合同能源管理”的神秘面纱,从而让大家能从中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机制 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o)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EMC已发展成为一新兴的节能产业。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    节能服务公司(ESCO)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SCO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施工、监测、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盈利和滚动发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 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什么是节能服务公司(EMCo)?

节能服务公司(EMCo——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国外也称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 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

3EMCo的业务特点有哪些?

EM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o所开展的EP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1)商业性:EMCo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2)整合性:EMCo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EMCo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o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o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o的******价值在于: 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3)多赢性:EPC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o、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o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o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4)风险性:EMCo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o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P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PC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4、潜在的EMCo企业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节能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工程验收、节能量监测、系统维护等节能技术服务,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推广整合型的节能设备和技术。(2)节能产品生产厂商,以生产节能产品为主,并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销售自产产品。(3)节能产品销售公司,受节能产品生产厂商的委托,销售成熟的节能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三、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主要内容

EMCo一般向客户提供的节能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能源审计

EMCo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

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MCo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MCo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MCo就可以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

3、施工设计    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EMCo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对项目管理、工程时间、资源配置、预算、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协调等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按期完成。

4、节能项目融资

EMCo向客户的节能项目投资或提供融资服务,EMCo可能的融资渠道有:EMCo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从设备供应商 处争取到的******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资助。当EMCo采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节能项目融资时,EMCo可利用自身信用获得商业贷款,也可利用政 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性担保资金为项目融资提供帮助。

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

EMCo根据项目设计的要求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所需费用由EMCo筹措。

6、施工、安装和调试

根据合同,由EMCo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通常,由EMCo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户正常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进行,因此,施工必须尽可能不干扰客户的运营,而客户也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7、运行、保养和维护

设备的运行效果将会影响预期的节能量,因此,EMCo应对改造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此外,EMCo还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改造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

8、节能量监测及效益保证

EMCo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是否达到。另外,EMCo和客户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这样可以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

9EMCo收回节能项目投资和利润

对于节能效益分享项目,在项目合同期内,EMCo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 等)拥有所有权,并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EMCo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 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客户***终就获得高能效设备和节约能源的成本,并享受EMCo所留下的全部节能效益。对于节能效益承诺项目,客户将按照约定的进度支付节能项目费用,通常为一次性支付。

四、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基本程序EMCo业务活动的基本程序是:为客户设计开发一个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通过双方协商,EMCo与客户就该项目的实施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并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保证项目在合同期内实现所承诺的节能量,同时享受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在合同期内收回用于该项目的资金并获合理的利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过程大致分为商务谈判和合同实施两大部分。

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商务谈判的主要步骤

1)与客户接触

EMCo与客户进行初步接触,就客户的业务、所使用的耗能设备类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基本情况进行交流,以确定客户重点关心的能源问题。向客户介 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运作模式及可给客户带来的利益等。向客户指出具有节能潜力的领域,解释合同化节能服务的有关问题,确定本公司可以介入的项目。

2)初步审计    通过客户的安排,EMCo对客户拥有的耗能设备及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将设备的额定参数、设备数量、运行状况及操作等记录在案。同时,一定要留意客户没有提出的、但可能具有重大节能潜力的环节。

3)审核能源成本数据,估算节能量    采用客户保留的能耗历史记录及其它历史记录,计算潜在的节能量。有经验的EMCo项目经理可以参照类似的节能项目来进行这一项工作。

4)提交节能项目建议书    基于上述工作,EMCo起草并向客户提交一份节能项目建议书,描述所建议的节能项目的概况和估算的节能量。EMCo与客户一起审查项目建议书,并回答客户提出的关于拟议中的节能项目的各种问题。

5)客户承诺并签署节能项目意向书    到目前为止,客户无任何费用支出,也不承担任何义务。EMCo将开展上述工作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计入公司的成本支出。现在,客户必须决定是否要 继续该节能项目的工作,否则EMCo的工作将无法继续下去。EMCo必须就拟议中的节能服务合同条款向客户解释,使客户完全清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通常, 如果详尽的能耗调研证实了项目建议书中估算的节能量,则应要求客户签署一份节能项目意向书,以使他们明确认可这一项目。

6)详尽的能耗调研    包括EMCo对客户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详细的审查,对拟议中的项目的预期节能量进行更加******的分析计算。另外,EMCo应与节能设备供应商联系,确认拟选用的节能设备的价格。还有,多数项目有必要在确定“基准年”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度量该项目节能量的“基准线”。

7)合同准备    在与客户协商后,就拟议中的节能项目实施准备一份节能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规定的项目节能量,EMCo和客户双方的责任,节能量的计算以及如何测量节能量等。同时,EMCo方面要准备一份包括项目工作进度表在内的项目工作计划。

8)合同被接受或拒绝   如果客户对拟定的节能服务合同条款无异议,并同意由EMCo来实施该节能项目,则双方正式签订节能服务合同,项目开发工作到此结束。在这一情况 下,EMCo将把对该项目能耗调研过程中的费用计入到该项目的总成本中。如果客户无法与EMCo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由于其它原因而***终放弃该项目, 而详尽的能耗调研工作证实了项目建议书中预期的节能量,那么EMCo在详尽的能耗调研过程中的费用应由客户支付。

上述节能服务项目开发商务谈判的工作步骤仅为指南性质。对于具体的项目,其工作程序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2、实施节能服务合同

EMCo通过谈判,获得一项节能服务项目合同后,随后的工作就是具体实施该项目合同。EMCo实施节能服务合同的一般工作程序如下:

1)对耗能设备进行监测

在某些情况下,需对要改造的耗能设备进行必要的监测工作,以建立节能项目的能耗“基准线”。这一监测工作必须在更换现有耗能设备之前进行。

2)工程设计

EMCo组织进行节能项目所需要的工程设计工作。并非所有的节能项目都需要有这一步骤,如照明改造项目。

3)建设和安装

EMCo按照与客户双方协商一致的工作进度表,建设项目和安装合同中规定的节能设备,确保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对所安装的设备做详细的记录。

4)项目验收

EMCo要确保所有的更新改造设备按预期目标运行,培训相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向客户提交记载所作设备变更的参考资料,并提供有关新设备的详细资料。

5)监测节能量

根据合同中规定的监测类型,完成需要进行的节能量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求可能是间隔的、一次性的或是连续性的。

6)项目维护

EMCo按照合同的条款,在项目合同期内,向客户提供所安装设备的维护服务。此外,EMCo应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对所安装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诊断和处理,同时继续优化和改进所安装设备的运行性能,以提高项目的节能量及其效益。

7)分享项目产出的节能效益或者以约定方式收回项目资金。


作者简介

中吕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及合同相关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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