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红律师受邀为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司法专题培训
2014年7月3日,受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邀请,我所李艳红律师在晋城为来自山西兰花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140多人进行了公司法专题培训。
李律师结合多年来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深入研究以及实际经验的总结,从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规范、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权利行使与限制和公司章程三个方面针对股东会能否随意推翻董事会的决议、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权力边界能否自由调节、国企新三会与老三会之间的关系、如何完善股东会的基本制度、公司通知股东参加股东会的通知为程序性通知还是实质性通知、能否进行股权转让是否属于股东会的法定职权等十余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遇到的实务问题进行了讲解。同时,李律师还就三中全会后的国资国企改革路径选择与公司治理和与会嘉宾进行了交流,发言得到了在场人员的热烈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