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去产能,中吕在行动之四——“去产能”要与市场化改革协调一致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关注度******的话题之一,而“去产能”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所在。
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山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能源处高剑峰处长在2016年2月27日中吕律师事务所召开的“煤炭去产能路径选择与法律引领”专题研讨会上,就去产能要与市场化改革协调一致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去产能”要与市场化改革协调一致
山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能源处
高剑峰 处长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到现在,随着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的提出,关于对供给侧改革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入,现结合山西煤炭经济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大家做一个交流。
去年通过对我省的几大煤炭国企进行的一次调研后发现:一、企业寻求外部性、倾向性政策支持方面偏多一些,在涉及自身改革方面力度有所欠缺;二是,企业大的思路,仍然是“黄金时代”思路的惯性和延续。不经过一个深刻的效率化式的改革和调整,不经过一场类似于韩国企业在亚洲金融危机时的那种结构性调整,恐怕难以走出煤炭产业的“寒冬期”。
之后不久,就看到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会议报道,看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以及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要求。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打开了自己前一段调研中所思考问题的闸门,也找到了政策依据。
一、供给侧改革的理论依据
1、供给侧改革政策主张的核心
从理论上讲,供给侧的理论和政策主张是与主要强调需求侧管理的凯恩斯主义相对的。因此,如果说供给侧改革的经济主张有一个核心的话,我觉得应该是通过进一步减少政府对于市场的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好发挥作用,经济结构的调整更加******,目的是让供给体系更加适应市场需求。说到底,要么市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价格上更加具有竞争力,要么质量更好,要么有创新的东西出来。这样,达到萨伊所说的“供给创造需求”。从这个角度,把经济带出不景气,而不是一味靠刺激内需的各种宏观政策的手段。它的政策手段包括:降低税收,放松管制,开放市场,促进创新、促进要素流动等等。
2、山西省供给侧改革的焦点
联想到我省煤炭的实际情况,从市场层面看,近年来,“控总量、稳煤价”的制度设计和执行中并没有起到多少效果,即使经济增长再度活跃,绿色发展的要求、能源政策的调整,会压缩煤炭的增长空间。从区域层面看,随着陕、蒙等省区资源外运铁路的连续开通,随着煤炭市场需求向低硫地区转移,我省原有的资源区位优势有弱化之虞。从省里看,税费已经降得很多,再降就要侵蚀到好不容易才建立的环境生态成本内部化的底线了。这样,只有把注意力聚焦到自身,聚焦到降低成本、提高供给效率,直面市场竞争,逼退那些高成本低效率的企业,使市场供求平衡,才能帮助我省煤炭产业熬过低谷期,使其更为长久地支撑和伴随我省的未来发展。
3、供给侧改革的出路
再看供给侧改革的出路,如果煤炭是有竞争性的价格,我们又通过电力体制改革能将其传导到电力价格上,让制造业更加有竞争力,这样,下游带动上游,带动煤炭市场回暖,实现煤炭行业脱困。为此,我提出了关于供给侧改革提升竞争力的一些建议。主要有:深化国企改革,精干主业,除煤电等核心产业外把多元化业务推向市场,缩短企业层级,在劳动、人事、激励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市场化改革等等。
二、去产能,处理僵尸企业势在必行
1、“僵尸企业”存在的原因及现状
继供给侧改革之后,“处理僵尸企业”、“去产能”等更加具体的举措陆续提了出来。理论上来说,市场化程度高的国家不应该存在“僵尸企业”,因为长期亏损,又负债累累,很快就市场出清了。但实际上他们也存在一些“僵尸企业”。比如,由于信息不对称,在银行贷款给企业过程中,一些企业隐瞒自身的经营实情,不停向银行借贷,甚至甘愿冒高利息风险。比如,也有一些“大而不能倒”的企业等。在我国,“僵尸企业”也有不少。在股市上有,主要为了保护“壳资源”。地方上也有,主要就集中在国企身上和一些被地方选中的企业身上。僵尸企业也好,低效企业也好,如果任其在经济领域长期存在,挤占了大量的生产要素,贡献过剩产能,不断拉低PPI,对我国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是一个阻碍。而且,融资的资金不断地被这些企业所吸收,不断在加大杠杆,使整个经济系统的风险在增加。
具体到我省,大型煤炭国企经过前一轮的资源整合,在生产水平上肯定不是落后产能,也许还够不上“僵尸企业”。但是,它的资产负债率已经很高,光煤炭行业就有近万亿的债权融资规模,即使按基础利率算,光利率基本上可以和我省去年GDP的增长部分相抵了。而且,不改变现状的话,还需要不断的融资,不断地贡献产能。所以,这种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改变。
2、处理“僵尸企业”的几点建议
处理僵尸企业,即使不存在大规模的市场出清,也必须把市场倒逼的压力传导到企业身上。******,是不要再提供财政补贴,或者是变相的补贴。比如,资源税、原来可持续发展基金里的涉及到环境保证金的那块东西,不能再退回去了,再退回去,把一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价格信号又模糊了。第二,根据金融行业的规范来调整信贷结构,要有进有退。第三,启动破产清算、债务重组、兼并重组等程序,让要素重新配置,这是标准的市场出清或者是处置僵尸企业的一个过程。具体而言,政策层面首要的任务是解决民生问题,为职工提供社会保障。其次,尽量破解煤炭领域内制约生产要素流动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各种制约资源配置、进退的规则,这在产业层面存在,在集团公司内部也存在。产业层面的障碍仍然是煤炭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与产业政策之间的矛盾,我们不能脱离和忽视微观主体的现实问题,凭空勾勒一个现代化的产业出来,这是站不住脚的。企业内部,关键是集团公司不能在生产力的进退、人员的转移方面起到集团公司应有的统筹布局的作用,近几年新建、改扩建项目那么多,仍然在一些所谓的老旧矿井上滞留了数量惊人的员工,这是不合理的,所以要破解集团公司内部的治理失调问题。第四,是尽量用一些市场化的手段去产能,比如能不能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牵头,成立收储煤炭资源、煤炭产能的公司?等等。总体上说,有些政策应该挺在前面,有些制度性、政策性的障碍应该打开。
三、当前去产能要与市场化改革协调一致
通过近一段时间以来接触到的信息来说,煤炭行业内,可能会将去产能、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改革和提高产业集中度、兼并重组、有保有压等产业政策结合起来做。选定一些大的企业做为龙头,通过兼并重组将债务归到这个新设立的更大的企业身上,和提高产业集中度结合起来,这过程中肯定也会有一些企业会走破产程序。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与当初经济研究者的思路是不太一致的。
我在想,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走这条路?这里面有几个层面的原因。一、是煤炭产业的特点,煤炭产业的周期性强,前期投入大,生产设备等大部分是沉淀成本,一退一进,会形成非常大的浪费,所以倾向于通过提高集中度,内部分配产量的办法来达到市场供求平衡。二、是煤炭资源的特点,煤炭资源有好有差,通过大集团的方式内部配起来卖,而不是把差的资源直接通过市场竞争淘汰掉,可能也是一个原因。三、是历史原因,我们已经形成的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一个格局,如果完全达到市场出清的话,原来规模比较大的也许会被淘汰掉,而规模小、效率高的企业反而成为主体,原来形成的格局,也许要从头再来,的确有非常大的困难。四、是制度原因,资源配置名义上是市场化了,但是,只能是单向的流向以前我们确定的兼并主体,实际上仍然存在限制。
所以,出于种种原因,可能将来只能走到这条路上。把一些即将进入,或进入还未开始的项目先缓下来一部分,把事实上不怎么生产的,或者安全环境有问题的产能去掉一部分,剩下来的事情就是归入几个大的集团,由集团自己来控制,以达到一种对市场通过数量控制和价格控制的方式,来恢复行业的景气。
具体而言:******,大集团也好,兼并重组也好,一定要把效率化的改革放在***重要的位置,不要让未来的山西煤炭产业落后于那些经过市场洗礼的煤炭省份。二,是说无论是再兼并再重组也好,还是淘汰落后产能,希望能分清楚,那些已经包括在市场价格信号中,不要再在市场已经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再插进政府的手来,比如说安全问题、环境问题这是在价格信号外,但比如说还有三年就枯竭的,比如说含硫高低,都在价格信号中,在此之外再加新的条件是否有些多余;三,是要兼并重组也好,要整合也好,在国有企业之间怎么组合都可以,要碰民营企业,应该在市场化的原则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尊重产权的情况下推进兼并重组,不要再回到老路上。一定要把握好政府和市场的界限。事实上,个人认为,我省煤炭产业的组织结构距***理想的状态仅差一步之遥,首先,我们已经形成了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格局,而且比例相当大,******不会出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担忧的那种私人垄断;二是,其实在焦煤、无烟煤等领域,我们的集中度已经不是太低,在国有企业内在进行整合后,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可以达到那种理想的寡头地位;三是,还有一批民营企业存在,保持市场的竞争秩序;四是,整合时期留下了大量的混合所有制的底子,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