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山西综改试验区地方法律保障体系
摘要
2010年12月1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凝聚着党中央对山西的关怀和支持,也凝聚着山西人民的热切期盼,这是建国以来中央给山西******的综合性政策支持。
山西省各级干部群众在设立综改试验区这一巨大利好消息的鼓舞下,团结一致、辛勤探索、努力奋斗。希望在综改试验区的建设方面取得好的成绩,改变山西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但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绩离我们的目标、离全省人民的期待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要达到理想目标还需我们做出进一步的努力。
要想达成综改试验区的成功,关键是找到和解决好制约山西综改试验区发展的牛鼻子。这个牛鼻子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笔者认为,需要解决的******的牛鼻子就是解决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缺少法律体系保障的问题。目前的条件下,打造保障山西综改试验区的地方法律保障体系虽然面临许多困难,但为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取得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开展这项工作,我们应尽******努力,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容许的范围内构建起保障山西综改试验区的地方法律保障体系、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引起关心山西综改试验区建设的热心人士的探讨,共同为推进山西综改试验区取得进一步的成功而努力。
关键词:山西综改试验区 地方法律体系 保障
一、构建山西综改试验区地方法律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山西省依靠资源禀赋优势经过长期发展,逐步形成了以能源和原材料工业为主体的重型工业产业结构。这个产业结构建立在国家能源需求、地区资源优势和本省产业传统的基础之上。这种产业结构给山西的经济发展带来过荣誉,但随着时间的推进,这种产业结构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近两年,山西省GDP增速连续在全国排名倒数。近期因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煤价上涨投资力度增大等因素,山西GDP增速才恢复正常。但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影响山西经济稳定可持续增长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山西经济困难还在持续中。
山西经济存在的问题,在十几年前就已被分析透彻,也在采取措施解决,特别是在设立山西综改试验区后,改革措施更是提速。目前,山西省拥有各类开发区31个,其中,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3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综合保税区。截止目前,关于山西综改试验区方案有2012年《总体方案》、2013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 、2016年《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方案。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山西省为转型发展做出了许多的尝试和努力,但转型的实际成效不是很大。笔者认为,原因一是转型发展是一个长期渐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二是我们在采取的措施方面还需改进。现在,山西省综改试验区存在的问题是我们知道问题也在解决问题,但解决问题的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
中央设立山西综改试验区***重要和核心的工作就是转变经济结构,提升山西经济结构的合理性、稳定性、可持续增长性,可以非常直白的说如果山西经济结构转型成功,山西综改试验区改革也就取得了成功。
吸引外来投资和释放内部经济活力是转变经济结构两个基本的动力源泉,如何能够做到这一点,笔者认为需要打造一种激发两个动力源泉的软环境,这种软环境可以使投资者会获得比行业平均利润和其它省份投资利润更多的利润,资本是逐利的,只要获得更高的利润,投资者都会义无反顾的投入自己的资本,内部经济活力也可以通过这种软环境的吸引力释放出来自己的力量,拥有这样软环境的地区经济就会形成良性的循环,不断发展和提升。
如何构建软环境,如何将山西打造成投资热土,就是通过构建地方法律体系,特别是涉及经济方面的法律保障体系,构建起山西省的投资低地和利润高地,促进山西综改试验区改革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造福山西人民。
二、构建山西综改试验区地方法律保障体系存在困难
(一)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
在中国改革的历史长河中,采用***多的办法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形成统筹改革设计、遵照设计方案改革的方法,加之我们在改革方式上采用***多的是行政手段,如设立经济开发区、盖许多大楼、政府直接投资等,因此在思想上容易产生思维惯性,依靠行政手段,而其它手段如法律手段较少。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造成我国通过立法引领改革的工作模式没有建立,许多改革依靠行政手段,依靠投资,而不是依靠法律体系构建的良好改革环境。
(二)现有法律体系的制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这次全会提出的许多改革措施涉及现行法律规定。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习主席讲话明确要先立法后改革的的基本思路,但我国现有法律体系,特别是经济体制、财政税收、土地方面已比较完备,除非专门制定改革法,否则仅仅依靠修改单行法律或个别授权还是无法满足目前改革的实际需要。对地方立法而言,其受立法权限制约,可以涉及的范围和广度也都无法满足地方改革的需要。
(三)地方立法能力不足
地方立法受中国现有法律体系的制约,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实践非常少,相应的决定了地方立法能力的不足,立法工作是一项实践工作,需要在实践中锻炼提高。目前,中国国家层面的改革立法能力还有待提高,对于经济相对较落后的山西省地方立法力量更是如此。地方立法能力不足直接制约了山西构建地方法律保障体系,限制了保障综改试验的取得进一步发展。
三、构建山西综改试验区地方法律保障体系
面对山西综改试验对地方法律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和我国目前不可能专门为山西综改试验立法的现实情况。山西省采用地方立法的方式构建起地方法律保障体系是近期******可行的方案。
(一)构建原则
1.合法构建的原则
构建山西综改试验区地方法律保障体系首先要遵守的原则是合法原则,不能突破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否则制定和执行的相关保障性地方法规都是无效的。 法律的红线不能碰触要依法构建符合山西综改试验区实际需要的原则。
2.突出实效的原则
构建山西综改试验区地方法律保障体系,目的是打造山西改革开放的环境,让投资者、经营者在山西都可以获得超过其他投资区域的利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晋投资兴业,山西省调整产业结构也会有大的突破。为此必须突出实效,在影响投资环境的关键领域如财税、补贴、土地、外汇管制、税收等方面制定专门的地方性保障法规。
3.PDCA原则
PDCA循环也称戴明环,是由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W、E、Deming)首先提出的。PDCA,即是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行动(Action)的首字母组合。无论哪一项工作都离不开PDCA的循环,每一项工作都需要经过计划、执行计划、检查计划、对计划进行调整并不断改善这样四个阶段。PDCA原则是对一项工作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各项工作都可以做到非常******。构建山西综改试验区地方法律保障体系就是一项需要长期不断完善的工作,在这项工作中必须始终贯彻这一原则,提升地方法律保障体系的质量。
(二)具体构建的建议
1.建议制定山西综改试验区保障条例或促进办法,通过地方性法规明确构建山西综改试验区相关法律保障促进措施,如财政补贴、土地、税收优惠等内容。具体内容可以参考2014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但笔者认为内容的深度要比上海市自贸区条例规定更加深化和具体,如明确规定山西省各政府相关部门在一定期限内,根据本条例原则和要求制定出具体的综改试验保障措施。
2.建议在制定山西综改试验区保障条例或促进办法这个基本法的基础上,制定各专项保障措施,涉及的领域包括投资专项补贴措施、投资用地优惠措施、税收优惠措施、科技创新奖励措施等具体实施性的法律体系。
3.建议山西省人大成立专门的山西综改试验区保障条例立法工作小组,就保障内容的实效性和合法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根据调研结果形成立法规划,根据规划具体开展山西综改试验区保障法律体系构建工作。
结语
构建地方法律体系的保障是山西省正在开展的综改试验区建设中,***基础、***关键、***能产生实效的关键性工作。希望可以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开展专题研究,早日实现。如果可以实现,其产生的作用可以说是根本性的,因为其打造了一个投资兴业有超额利润可图的投资兴业环境,这个环境可吸引来自海内外的投资者,因为其遵循了市场规律,解决了困扰山西综改试验区发展的无法有效吸引投资的问题,原来山西只有煤炭行业投资可要获利的局面可以得到根本好转。律师作为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一支独特力量,具有自身的优势,希望我们律师这个群体在其中可以发挥自己独特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