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视界 | 2021年政府专项债资金投向领域的变化
更新时间:2021-03-08 14:56:19

202121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梳理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的主要支持范围和要求进行明确。

一、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

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重点用于①交通基础设施、②能源项目、③农林水利、④生态环保项目、⑤社会事业、⑥城乡冷链物流设施、⑦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⑧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包括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海南等重点区域发展建设等)、⑨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等九大领域。

2021年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较去年新增有二:一是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老旧小区改造系延续2020年的投资领域;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通知特别强调本次项目梳理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可见2021年的专项债券可投向用于租赁住房建设的土储项目;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通知强调主要支持在建收尾项目,适度支持新开工项目。

二、拟募投专项债券的项目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拟募投专项债券的项目必须是符合债券风险管理要求和发行条件的项目,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同时要按照项目建设工期和年度建设任务合理提出资金需求。其中在建项目和纳入相关规划的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项目属于优先安排的项目范围。

三、专项债做项目资本金

该《通知》中对2021年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和领域延续2020年的规定,支持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包括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10个领域;地方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各省专项债规模的比例上限不得超过25%

目前各地市已在着手准备募投政府专项债券的项目资料,整体上来看,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项目要求和项目资本金基本维持了2020年的相关要求,但随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办法》、《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政策的出台,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越来越规范化,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项目期限合理设计项目资金需求、确定专项债券期限,并合理评估项目收益,避免偿付不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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