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视界 | 企业环保合规—— 产废单位委托第三方处置工业固废的法律风险
更新时间:2021-09-03 09:21:0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已实施一年多,该法确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特别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连带责任制度自出台以来引发很多企业关注, 本文从企业环保合规的角度,就产废单位委托第三方处置工业固废的思路及法律风险展开论述,以期帮助企业防范相应法律风险。

一、什么是工业固体废物

《固废法》第124条的规定,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又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固体废物分别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具体鉴别依据有: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1011日出台,20215月1日实施,企业日常在管理工业固体废物时可以作为根据,如采矿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煤矸石、其他尾矿,燃煤电厂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粉煤灰、锅炉渣等。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企业生产过程中如涉及到危险废物的,还应依据此名录进行管理,特别注意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前述名录中均没有列明的,还可以根据鉴别标准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别。

企业在委托第三方处置工业固废时,应明确自身所产工业固废的具体类别。

二、产废单位委托第三方处置工业固废的法定义务

根据《固废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1、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

固体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即固废的处置方式就是焚烧、填埋或其他方式。

2、对受托方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关于产废单位对受托方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应如何进行核实,并无明确法律依据,企业应根据所处理的固废种类对受托方进行核实,如受托方是否具备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资质、运输资质等,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就某企业咨询答复,委托方也可通过核实被委托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方式对其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3、签订书面合同

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书面合同不仅可以明确产废单位与处置单位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而且可以作为产废单位依法处置工业固废的重要凭证,在将来面对监管部门或环境被侵权人追责时作为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三、产废单位委托第三方处置工业固废的法律风险

1、行政处罚风险

《固废法》第102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即产废单位未核实受托方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就委托处置工业固废物的,会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2、民事责任风险

《固废法》第37条第3款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此处连带责任的适用来源于《民法典》侵权编第1168条共同侵权行为,即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即如产废单位未核实处置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虽然没有与处置单位污染环境有主观上的有联络的故意,但明知处置单位没有处置能力而放任其处置的,同样构成共同侵权。因此在环境共同侵权中,产废单位举证证明已履行核实义务是能够免责的重要依据。

3、刑事责任风险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仅限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形,不宜扩大解释,即产废单位委托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不应予以共同犯罪论处。

综上,企业在委托第三方处置工业固废时,首先应明确自身所产工业固废的具体类别;在此基础上对受托方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可通过查看资质(包括经营范围、资质期限、处置固废种类、处置规模、处置价格等)、环评文件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涉案后做到冷静处理,充分行使权利保障自身权益。

版权所有: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 晋ICP备12000707号-2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集团(山西)分公司

电话:0351-7537561
Email:zhong_lv@163.com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1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西座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