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草稿)》验收仪式在我所举行
9月27日上午10点,《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草稿)》验收仪式在我所会议室隆重举行。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王卫星副主任、山西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律师协会的相关领导出席了验收仪式。
经过近半年的调研、起草、修改,我所如约完成了《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草稿)》的起草工作。验收仪式上,省法制办领导对《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草稿)》给予了较高评价,“委托中介机构立法是政府立法工作的一种新模式,中吕律师事务所出色的、出乎我们意料的、高质量的完成了起草工作,为今后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开门立法开了一个好头,希望以后律师能够更多的参与到政府立法工作中来,从而使中介机构参与立法制度化。”
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律师协会的领导也分别在验收仪式上作了讲话。《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草稿)》经省法制办验收以后,下一步将按照立法程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后向省长办公会议提交。
我所高剑生主任代表中吕律师事务所向参会单位表达了谢意,并且表示我所将会全力以赴配合下一步的工作,期待《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草稿)》能够早日获得通过。
省法制办、省煤炭局、省司法厅领导出席验收仪式
《草案》交接
省法制办王卫星主任讲话
中吕所李艳红律师作《草案》起草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