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高剑生、李艳红律师受邀为山西省环保厅进行法律培训
2015年8月12日上午,我所高剑生、李艳红律师受山西省环保厅邀请为省环保厅及其下属单位约100人进行了法律培训。高剑生律师以环境权利语境下环保工作的新思维为主题,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体系、环境行政监管面临的新情况和新挑战两个方面******讲述了环境资源保护的意义和环保体系,指出了在新环保法的背景下,环境监管部门面临着山一般的责任和压力;李艳红律师则紧紧把握住法律的发展动向,详细分析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环保部门执法过程中的影响,主要从《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背景、修改内容及《行政诉讼法》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应注意的问题几方面进行阐述,并且结合案例,指出了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为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