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里矿外 | 专业律师带您了解本周矿产行业新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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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资源部发布《测绘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深化测绘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自然资源部2020年7月22日发布《测绘资质管理制度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主要着力在精简类别与等级、下放审批权限、降低准入门槛、下放审批权限、强化信息安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作出改革。
二、国家能源局下达通知部署2020年煤电落后产能
2020年7月14日,国家能源局下达通知(国能发电力〔2020〕37号),部署2020年煤电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通知附表显示,山西拟承担淘汰任务8.7万千瓦时,2020年淘汰任务***多省份的为河南,以206万千瓦时居于首位。对于淘汰具体事项,通知强调以下几点:
(一)淘汰机组中,凡属未建成机组、2015年1月1日后无运行记录机组,不计入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二)列入本年度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电机组,除明确作为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的机组外,须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未按照淘汰关停标准拆除的机组,不得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三)进一步完善检查验收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和省级电网企业,审核有关企业的关停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影像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时检查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在省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当地主流媒体公告本地区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
(四)对于未纳入国家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已停运多年、短期内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的“僵尸”煤电机组,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推动企业尽快完成淘汰关停工作。
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实施意见》(煤安监监察〔2020〕29号)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7月23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煤矿安全事中时候监管的重点任务分为十六个方面,在监管监察中依法实施计划执法,推动执法规则与标准建立,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监察”进一步发挥社会舆论作用,提升信用监察效能。同时作为重大安全风险,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灾害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要审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监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实施安全执法“三项制度”。
四、晋城市召开草原资源暨生态监测调查工作推进会
为准确掌握全市草原资源情况,进一步做好草原保护和建设利用工作,7月14日,晋城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市草原资源暨生态监测调查工作推进会。
会议总结了今年上半年各县(市)草原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草原工作进行了安排,对草原资源暨生态监测调查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置。会议指出,草原监测是普查草原资源、掌握草原状况的系统工程,是对草原资源利用、保护、建设现状进行信息采集的基础性工作,对提高草原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草原资源监测调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此次草原监测调查及报送工作,目前草原监测工作已******展开,8月20日前,各县要通过全国草原监测报送系统上报相关数据;8月30日前,各县报表及照片通过邮件报送到市级。
五、上海首例“先租后让”用地签约
7月17日,上海市首宗以“先租后让”供应的工业用地在奉贤区签约。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一家企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时,如果该企业产业部门综合评估认定达标,该局将与其签订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合同,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
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是指先将工业用地以租赁方式供应给企业,一般租赁期为2~6年,土地租赁期间产业项目达到约定的投达产要求后,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土地租赁期也被认为是优质企业的“试用期”。产业用地是具有公共属性的要素资源,“先租后让”的出让形式有利于将有限的产业土地资源供应给优质企业,通过实现产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先租后让”的地块位于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面积22亩,因土地指标受限等原因成为历史遗留工业用地,对该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急企业之所急,积极探索解决途径,***终通过“先租后让”方式供地,既有效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又能在土地租赁期间实现存量产业用地的有效利用,为存在类似历史遗留问题的用地企业提供了借鉴。
六、淡水河谷二季度铁矿石产量环比增超一成,全年指导产量不变
2020年第二季度,淡水河谷铁矿石粉矿产量为6759.8万吨,和今年一季度相比(环比)增加13.4%,和去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5.5%。其中6月单月产量超过2500万吨,较4月和5月的产量水平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原因在于随着降雨量减少,季节性高产期到来。
对第二季度产量产生主要影响的因素包括,******、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影响 350万吨;第二、非经常性事件(如S11D对远距离传送带开展维修保养)影响210万吨;Fazendão 矿区因许可采矿区资源枯竭于2月停工,该矿区预计将在今年第三季度重启运营,今年剩余月份的月均产量在40万吨。
七、全国矿产地质志研编取得阶段性进展
全国及各省(区、市)******部******总结域内现代矿产地质工作科学成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矿产勘查与研究成果的志书——全国矿产地质志研编目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7月10日,累计完成92部志书成果报告。其中,正式出版33部志书。
据介绍,目前该项目取得的阶段性进展,一是初步清理和核实了全国矿种和矿产地,形成了64846处矿产地的数据集,编制了中国矿产地分布全图(2020版),基本摸清了中国矿产资源的分布特征。
二是通过对全国46个重点矿种志书研编,系统总结每个矿种的资源禀赋特征、开发利用情况、时空分布特征、典型矿床和成矿机制、成矿模式和成矿规律、成矿预测等,初步形成覆盖全国重点矿种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目前已完成19部全国性单矿种志书,其中正式出版10部。
三是系统总结各省域内矿产资源现状,初步摸清了各省区市矿产资源家底,目前共完成35部省级志书(含1套省级专题图件,25部省级单矿种志书),其中正式出版发行10部;首次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矿产地质普及本编写,目前共完成18部,其中正式出版发行9部。
四是部署了全国94个Ⅲ级成矿区带的成矿规律系统总结,实现了我国领土、领海面积的全覆盖,对20个重点区带成矿规律志书进行研编,目前共完成10部区带志书,其中正式出版发行1部。
八、中国能源产品进口量增长 上半年原油进口量为26874万吨
今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的冲击,全球经济呈现衰退的局面,工业活动表现欠佳,但我国主要能源产品进口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却有所增长,其中原油进口量比去年同期增长9.9%,天然气进口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3%,煤及褐煤进口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2.7%。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1-6月份,我国原油累计进口量为26874.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9.9%。其中2020年1-2月我国原油进口量较2019年12月有所增长,原油进口量为8608.8万吨,同比增长5.2%。此后两个月,我国原油进口数量相对稳定,3月份进口原油4110.14万吨,同比增长4.5%,4月出现小幅下降,我国原油进口量为4043.1万吨,同比下降7.5%。到5、6月期间,我国原油进口量再度增加。5月份进口原油4797万吨,同比增长19.2%。6月份进口原油5318万吨,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34.4%。
上半年,在国内疫情***发下,煤炭总体需求呈现下降趋势,供需关系较为宽松。据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5月份,中国煤及褐煤进口量为2205.7万吨,同比下降19.7%,降至近4年同期******水平,环比下降28.73%。“5月份,电厂禁止进口澳大利亚煤,国内进口额度吃紧导致通关难度较大,进口量大幅下滑。进入6月份,全国天气迅速飙升,工业等行业恢复生产,开工正常,居民用水量也日渐增加下,市场上对煤炭的需求稳步上涨,但在煤炭进口限制政策趋严的情况下,异地报关及配额限制作用较为明显,使得煤炭进口数量呈现下降的趋势。”中宇资讯分析师候光灿表示,在进口政策持续偏紧,国内主产地政策持续扰动之下,国内供应大概率难以大幅增长,预计下半年国内煤炭供应数量或有部分供应缺口。
九、《青海省资源税税目税率及优惠政策实施方案》9月1日起施行
7月22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青海省资源税税目税率及优惠政策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自2020年9月1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下称《资源税法》)同步施行。
《方案》立足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立足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立足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立足操作简便利于征管;明确了青海省54个征税税目及具体适用税率,将已探明储量、具备开采条件、未来5年内可开发利用的(银、绿松石)两个矿种一并确定为应税税目;税率方面,《资源税法》已确定税率的从其规定,对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按照原矿税率高于选矿税率的原则分别确定,个别税目因矿种特点、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等原因,对税率进行了微调;根据青海实际,明确地热、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实行从量计征,矿泉水、天然卤水实行从价计征;对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开采共伴生矿、尾矿等情形分别规定减免税优惠政策;
十、中国煤炭行业煤矿机器人研究中心落户京能
7月22日,在京能集团27层报告厅召开的中国煤炭行业煤矿机器人工程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上,来自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哈工大机器人(岳阳)军民融合研究院、山东科技大学、天津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与京能集团、京能能源研究院、北京能工荟智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和研究人员,一同见证了这一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时刻。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认为,工程中心前期工作扎实,组织机构健全,研发团队人员组成合理,研发方向明确,在煤炭行业背景、合作方、区位以及经济实力等方面有明显优势。接下来,中心将积极构建煤矿生产关键技术智能化设计与机器人智能化核心技术体系,进行煤矿机器人研发与试验应用,为推进我国智慧矿山建设及煤矿智能化安全******开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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